为加强校园道路交通管理,规范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,防范和杜 绝因充电、停放及行驶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,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 安全和校园秩序👩🏻💻,依据《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》《上海市教 育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👵🏽,结合学校实际,按照 “控总量🏊🏼♂️、限增量🙆♀️、管存量 ” 工作思路和“依法依规、禁限结合👟、 规范使用 ”原则🧓🏽,制定本规定。
一🧑🏽🍳、 管理范围
本规定适用于校园内所有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摩托车🕵🏻、电动三轮车🐛、 电动平衡车及其他电动助力车等。
二🧍🏻♂️🧑🏼🎄、 登记管理
1.校园电动自行车牌统一使用红底四位数字制式车牌,车牌信息 与人员信息一一对应。
2. 申请校园电动自行车车牌的车辆必须持有上海市统一制式蓝 色电动车牌🤾♀️。
3.登记范围仅限在职教职工🚳🏄🏽♂️。登记时📊,被登记人需提供身份证、 手机号⚧👳🏿♀️、工作杏宇等信息🦵🏼🫣,学保处消防科负责留存人员基本信息和车 辆基本信息用于存档𓀒。
4.校园电动自行车牌需悬挂在车头明显位置。
5.离职员工需以杏宇为单位,将校园车牌上交学保处消防科予以 注销。
三、 停放管理
车辆应按学校指定的区域停放,服从学校管理👍🏽,严禁乱停乱放👸🏿。
1. 车辆不得进入校内任何建筑房屋内停放。
2. 车辆停放区域为校园内各划定车棚(北门、日华楼、月华楼✴️、
一号公寓西侧、三号公寓东侧、四号公寓西侧、七号公寓、九号公寓 停车棚)以及其他地面规划区域✌🏽,且车棚内配备的专用消防器材未经 允许不得随意挪动👩🏿🍳。
四👩🏼💼、充电管理
1.车辆充电需在学校设立的专用场所进行;
2.严禁私拉电线🧗♂️🕵🏻、飞线充电;
3.严禁车辆进入室内场所充电;
4.严禁将蓄电池放在室内场所充电。
五🐷、行驶管理
1.车辆骑行应避开人员密集区域,限制时速为20km/h 以内,严 禁超速行驶。
2.校内道路骑行遵守道路交通规则,佩戴头盔🧙🏽♀️,严禁载人🙆🏼♀️。
3.车辆在校园中违反本规定发生安全事故,造成师生人身伤害 和校园公共财产损害的,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本人承担。
六👩🏻✈️❤️🔥、监督与处罚
1. 门卫对进入校园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验🧑🏽🎨,无校园车牌或未悬 挂车牌的车辆禁止入校。
2. 消防管理中心志愿者负责校内巡逻督察,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值班人员🈸。保卫干事负责车辆停放、充电🏊🏿♂️、行驶等情况检查,发现隐 患及时处置。
3.对违反以上规定者,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、车辆上锁、校 园车牌撤销等处罚措施👱🏽♀️。
七、附则
本规定由学校学保处负责解释👩🏼💼,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🔟。
未尽事宜,按照国家、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其他规定执行。
杏宇
2025 年 5 月 13 日